“澳大創新 UM Innovation” 專屬標識計劃
目的
本計劃期望通過授權使用專屬品牌標識,幫助入駐初創公司建立市場形象,增強競爭力,期望透過此標識支持孵化公司的發展,並完善本校創新與創業之生態系統。
對象
1. 本中心入駐中的公司;或
2. 已結束入駐但未滿兩年的公司
申請公司須為其個別具體的產品或服務提出申請,不可提出概括性申請。
申請截止日期
第一次截止日期:1月15日
第二次截止日期:8月15日
申請文件
1. “澳大創新 UM Innovation”標識使用申請表; 及
2. 在產品包裝或服務宣傳品上,擬張貼或顯示標識位置的說明文件。
使用期限
獲批後的首次使用期間為1至3年,以通知所載之期限為準,期限自通知日之翌日起計算。
標識使用
1. 僅在獲得校長的批准以及獲得本校的書面許可後,申請者方可使用標識。
2. 經批准後,公司可在該產品或服務的包裝、宣傳材料或線上平臺等場景使用標識。
3. 僅得使用官方提供的標識設計檔,不得擅自修改,尤其是更改顏色、比例或字體規範等設計。
下載區
“澳大創新 UM Innovation” 標識使用細則
“澳大創新 UM Innovation” 標識使用申請表
“澳大創新 UM Innovation” 標識設計示意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