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駐期內,在任何對外之連繫中,團隊必須清晰主動交待入駐公司為 “澳門大學創新創業中心的入駐公司」”, “團隊成員為「澳門大學之教授、職員、學生或校友之身份」”, 資助來源(如有), 以及知識產權歸屬等事實,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創業比賽、路演、展覽、交流、合作/投資洽談。如有違者,一經發現並查明屬實,立即終止入駐及終止發放資助,且相關人士於兩年內不得再獲入駐。 |
2026 活動sammyc Cheong Sam I2026-01-13T11:08:33+08:00





